近来重读《论语》,联想起时下开展的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以为书中许多精辟言论可供借鉴,于是精选出来并联系实际加以评析,一来尽笔者“匹夫”之责,二来望读者不吝赐教。
一、构建和谐社会,从孝敬父母做起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人与人之间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了,实现整个社会和谐也就有了前提和基础。
人与人之间和谐,用孔子及其弟子的话说,就是“自爱”和“爱人”。
先说说“自爱”。就其内容而言,主要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子女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和谐,简而言之,就是家庭和谐。孔子及其弟子更看重父母与子女之间和谐,强调子女必须孝敬父母,并主张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论语》中有这样的记载,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为政》),大意是说: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参与政治,孔子说:《尚书》里有句话说:孝,就是孝敬父母,并以友爱的态度对待兄弟,推广孝悌的道理,并且影响到政治方面,这也算是参与政治了,为什么一定要做官才算是参与政治呢?不难看出,孝敬父母在构建家庭和谐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如何构建父母与子女和谐?孔子及其弟子以为,父母的衣、食、住、行、生(生日喜庆)、老、病、死等,做子女的都得管,用现代时髦话说,叫做“孝敬父母无小事”。孔子主张:“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今天,虽然做到“父母在,不远游”比较困难,但做到“游必有方”却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常回家看看”也很容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子女常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愿“常回家看看”。2003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歌手陈红演唱的一首《常回家看看》,令多少老人潸然泪下,感慨万千!由于不能常回家看看,导致子女与父母之间感情疏远甚至产生不和谐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讲,孔子所主张的“不远游”,实际上在今天就是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可见,孔子这个主张是颇有远见的。
孔子还主张:“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里仁》),大意是说:父母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为他们长寿而高兴,一方面为他们衰老而担忧。我曾经看过一份调查资料,某中学就学生是否知道父母的年龄问题,随机抽查了初三年级的一个班,结果67名学生中只有4名女生知道母亲的年龄,而对父亲的年龄,却无一人清楚。也许有人会说,孝敬父母并非取完全决于是否知道父母的年龄,但很难想象,如果一个人连父母的年龄都不清楚,那如何为父母的“长寿”感到高兴呢?又怎样为父母的“衰老”而担忧呢?孔子之所以能做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不正是因为他能把“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作为前提条件吗?可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与孝敬父母并非互不相干,而是因果相关、不可分割的。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子女与父母之间,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方面,还是在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并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矛盾,而且随着时势的变化,“代沟”还会加深。如何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呢?我以为不妨借鉴一下孔子的主张:“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意思是主说:事奉父母,看见父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应该委婉地进行劝谏。如果父母不愿听从,仍然要恭恭敬敬而不要违背,为父母操劳,也不要怨恨。孔子这个主张,对于当今社会个性普遍较强的独身子女来说或许要求过高,但要消除现实生活中因为上述矛盾引发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就要求子女必须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这既是时代赋予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子女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构建家庭和谐能力的难得机遇。
如今,有人认为,让父母衣食无忧,就算尽到责任和义务了,但孔子不这么认为。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在孔子看来,所谓孝顺,只是说能够做到供养,这是很不够的,因为狗马也能得到饲养。如果对父母没有尽到孝敬之心,那样供养父母与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子夏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孔子,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孔子的意思是:对待父母,做到和颜悦色最难。有事情,子女替父母去做;有了酒食,让父母先吃,但如果子女的脸色很难看,难道这能算孝吗!由此可见,构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仅仅重视物资生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重视精神生活,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孝敬父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华中科技大学曾经给学生布置了一道暑假作业,要求学生为父母洗一次脚,结果绝大多数同学没有完成。虽然为父母洗脚与孝敬父母不能同日而语,但也能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日本一家企业的老板招聘员工,要求2名应聘者先回家为母亲洗一次脚,次日再来应试,其中一位应聘者以为老板出“偏题”,没放在心上,次日应聘时夸夸其谈如何舍“小家”为“大家”,如何效忠于老板,结果未被录用。另一位应聘者则虔诚地为母亲洗了一次脚,次日应聘时声泪俱下地忏悔自己的过错,表示要牢记母亲干裂的脚给自己心灵深处刻下的创伤,决心勤奋工作,努力赚更多的钱来改善母亲的生活条件,结果被老板录用。在日本老板看来,一个人缺乏孝心和爱心,就不可能为老板效忠。最近湖南卫视《晚间》播报了一条“因为儿子不孝,两老无依无靠”的消息,观后令人心寒。说的是某乡村有两位年迈老人,一位重病緾身,卧床不起,一位丧失劳动能力,住在一间不足4平方米的破棚子里,而大儿子的两层楼住宅距此不足50米。两老有3个儿子,却都不给一分钱,家无一滴油、一钱盐,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其实,两老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吃上油盐,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距孔子所倡导的“事父母,能竭其力。”(《学而》)岂不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中华民族有着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即使是经济十分落后的近代,这一优良传统依然熠熠生辉。然而,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今天,子女与父母之间却出现了某些不和谐的现象,难道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