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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考劳动关系重点串讲资料(14)

发布时间:2019-10-21 整编:上海自考网 阅读量:
【导语】

以下是 上海自考网 整理的2018年自考劳动关系重点串讲资料(14),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简答题归纳: 劳动监察的任务:1、是监督劳动保护立法的贯彻执行,2、是协调劳动关系

以下是上海自考网整理的2018年自考劳动关系重点串讲资料(14),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简答题归纳:
 
劳动监察的任务:1、是监督劳动保护立法的贯彻执行,2、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和
 
经济发展。3、劳动监察是劳动关系中的协调和监察机制。
 
经济理论:权变管理理论,劳动过程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决策过程理论和战略选择理
 
论。
 
政府的角色: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劳工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
 
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用者
 
狭义劳动法,即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
 
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政府在劳的重要性:1、动关系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为劳动关系的最终形成奠
 
定了基本框架2、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政府不仅控制这些部门的劳动就业人数,而且公共部门的劳动关系成为私人部门劳动关系的“样本”,代表政府的偏好。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府和行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劳动关系调整对象: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调整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2、劳动关系的
 
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的财产关系的属性,4、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属性
 
简述我国劳动法的体系体系:1、劳动就业促进法2、劳动关系协调法3、劳动标准法4、
 
劳动监督法5、劳动保障法
 
劳动基本规范包括:就业安全法,劳动标准法,劳动关系法,社会保障法
 
对人的适用范围: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统一
 
适用我国劳动法,只形成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我国劳动法。未建立劳动合同的非工勤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得适用我国劳动法,。3、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机关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不得适用我国劳动法。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适用我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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