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自考网整理自考《经济思想史》笔记: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经济学说
一、新历史学派产生的背景
德国新历史学派是历史学派的继承者,它在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界的统治地位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直延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他的出现是资产阶级统治下德国政治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尖锐化的产物。
新历史学派直接继承历史学派的传统,但又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政策主张,鼓吹社会改良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
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施莫勒,布伦坦诺、瓦格纳、谢夫莱、卡尔?毕歇和桑巴特等。
二、新历史学派的方法论特点
新历史学派的方法论主要是历史归纳法,其特点是:
1.对经济规律的看法比历史学派更走极端。不仅否认一般的普遍规律,否认经济理论的意义,而且否认特殊规律,拒绝一切抽象的理论研究。
克尼斯还未曾把该观点贯穿到研究中,而施莫勒则把否认一切规律变成了新历史学派的特点。他认为,构成经济的是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之间关系复杂,没有因果联系。一般的、普遍的东西是最复杂、最靠不住的东西。因此,经济学只能具体收集经验材料,加以分类整理。
2.反对在经济学中运用抽象法,主张采用历史统计方法。新历史学派把旧历史学派的“历史归纳法”变成了“历史统计法”。
他们宁愿几十年埋头收集、整理大量具体的,带浓厚地方色彩的狭隘的经济材料,满足于泛泛的具体现象描述和总结归类,而不去进行理论概括。
三、新历史学派的基本观点
1.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伦理、道德因素作用
自命“历史伦理学派”的历史学派还谈到自然、技术等方面的作用,而新历史学派则把道德伦理因素看作经济活动中的决定因素,并以此来说明社会现象。
2.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国家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瓦格纳系统阐述论证了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国家是“超阶级性”的。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其特殊地位和作用。
四、新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主义“社会经济政策”
1.新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主义“社会经济政策”主要是“讲坛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
2.新历史学派最突出的政治特征和政策特征
新历史学派最突出的政治特征和政策主张是他们的改良主义主张。其宗旨是宣扬改良主义社会政策,反对科学社会主义,消除革命运动的危险性。新历史学派认为,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是“劳工问题”,即劳资关系。他们主张改良主义政策,在同情工人的幌子下,用小恩小惠来缓和劳资矛盾。
他们批评经济上的自由放任政策,强烈要求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主张由国家制定各种法令和实行各种行政措施来实行自上而下的改良。比如:制定工厂立法、劳动保险、工厂监督、孤寡救济等法令;实行河流、森林、矿产、铁路、银行等的国有化,限制土地私有制及改革财政赋税制度。
1873年施莫勒发起并组织了“社会政策协会”,把新历史学派的活动伸进实际的政治领域,从而成为容克资产阶段政府的一翼和咨询机构。他们露骨地宣称:“我们极力反对旨在破坏现行的经济制度,使资本主义消灭、而代之以共产主义社会的那种社会主义。”“我们虽然不满意于现社会的各种关系,痛感改良的必要,但我们不是说要变革一切科学,打破一切现存的关系,我们反对一切社会主义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