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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上海自考《行政法学》答案公布(部分)

发布时间:2020-11-18 整编:上海自考网 阅读量: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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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复习参考书的单选题数量比较多,覆盖面也很广。因此,小编上海自考网推荐大家在做单选题时,要全面考虑题目所包含的知识点、相互关系和可能出现的变型题,这将有助于快速完成复习,也可以了解更多的题型。

2020年10月上海自考《行政法学》答案公布(部分)
 

三、名词解释
 
36.【题干】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37.【题干】行政相对人
 
【答案】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
 
38.【题干】行政确认
 
【答案】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39.【题干】行政合同
 
【答案】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40.【题干】合法性审查原则
 
【答案】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原则。
 
四、简答题
 
41.【题干】简述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条件。
 
【答案】(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警告或较小数额罚款(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42.【题干】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同条件)。
 
【答案】(1)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43.【题干】简述国务院的主要职权。
 
【答案】(1)行政法规的制定权,行政措施的规定权,行政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监督权;
 
(3)对全国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论述题
 
44.【题干】试述司法审查的重要作用。
 
【答案】(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政体制;
 
(2)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六、案例分析题
 
45.材料(暂无)
 
(1)【题干】告知有什么权利?
 
【答案】告知其享有相对人参与权,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相对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2)【题干】复议维持,被告是谁?
 
【答案】乙市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乙市市场监督局为共同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情形,因此乙市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乙市市场监督局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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