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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考宪法学知识点整理二

发布时间:2019-09-23 整编:上海自考网 阅读量:
【导语】

2016年自考宪法学知识点整理二 ▲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政党才是惟一合法政党的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

2016年自考宪法学知识点整理二
 
▲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政党才是惟一合法政党的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代表机关即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规定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立宪制:是指君主或国王是国家元首,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或形式上由君主或国王一人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形式:国家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选举:是指由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推举民意机关代表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活动。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
 
▲选举法:是规定选举国家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法律。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指对每一个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从法律上确认其选民资格的行为。
 
▲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
 
▲选举权的平等性: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并只能享有一个选举权
 
▲国家结构的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级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
 
▲复合制国家:是以几个有一定独立性的单位组成各种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
 
▲地方制度:是指在国家治理上有关行政区域划分和地方国家机关或自治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等法律、政策、惯例的总称。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物质文明:物质文明指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表现为人类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
 
▲政治文明:是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中所创造的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及其成果。
 
▲精神文明:是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和文化领域中创造的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精神产品和精神生活的进步。
 
▲庇护权:又叫“政治避难权”或居留权。是指一国公民因为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经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享有受庇护的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从事一定行为和要球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某种权利或愿望。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国家管理、表达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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